甲方:山西金澜丝绸纺织品有限公司
乙方:高平市 乡(镇) 村
丙方:高平市 乡(镇) 村村民
为促进蚕桑生产发展,使之尽快形成规模。经三方协商同意,进行蚕桑生产合作联营,即:甲方负责收购丙方所生产的优质蚕茧,乙方负责协调、监督甲丙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及执行情况,丙方负责本村蚕农进行栽桑、养蚕生产的管理组织等工作。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,特制定蚕桑生产合作合同如下:
一、合作时间:从2008年 月 日~2013年 月 日止。合同到期,三方根据情况再行续订或终止合同。
二、合作项目:(见下表)
联 营 项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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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基 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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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增 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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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现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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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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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园
栽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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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 积(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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植 桑(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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蚕茧
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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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 蚕(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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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 茧(公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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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蚕
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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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蚕实行标准化塑料薄膜复盖育技术;大蚕实行科学先进的省力化技术;上蔟全部应用纸板方格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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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园(新栽)管理标准:亩栽桑800 ~ 1000株,新 桑 园 成 活率保证在90%以上;树型养成1个主干,3个支干,6 ~7根条。管理:春出扦、夏疏芽、秋剪梢、冬修 剪(涂白),及 时治虫治病。桑园一年施肥四次,施肥标准(亩):春3月中旬施碳 氨50公斤、复合肥20公斤,夏6月下旬施尿素20公斤,磷钾肥15公斤,秋7月下旬 尿 素15公斤,冬11月农家肥(茅粪))80担。
养蚕要求:严格按标准程序搞好蚕前、蚕中、蚕后的消毒防病;全部实行科学先进的省力化、方格蔟上蔟等技术;春蚕每张产茧40~45公斤,夏蚕、早、中、晚秋蚕每张产茧30~40公斤;上蔟后全部化蛹再采摘蚕茧交售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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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各方职责
甲方:(一)派技术人员对丙方进行蚕桑生产技术指导、技术培训、技术咨询,并确保技术措施科学、有效、无误。若因技术指导有误造成损失,责任自负并酌情赔偿(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造成损失减产除外)。
(二)为丙方提供信息、技术及下列优惠措施:
1、提供蚕桑、蚕茧生产的信息及栽桑养蚕的先进技术指导、培训;提供公司可以提供的一切生产服务。
2、对新发展桑园的,为丙方资助50%的桑苗款。
3、公司按收购蚕茧的数量为准(春茧45公斤,秋茧40公斤),补助1张蚕种款(30元);公司按每年收购的鲜茧数量,每公斤在年终给村里返回组织费0.4元。
4、全部收回丙方所生产的蚕茧。收购蚕茧价格:实行最低保护价,即每公斤不低于10元;并随行就市,以质论价。
5、蚕茧收购一律以现金支付,决不打白条。
6、凡新使用方格蔟的蚕户,可为其支垫50%的蔟款,公司分二季在收回蚕茧款中扣除。
(三)对丙方蚕桑生产过程进行检查督促。
乙方:(一)配合甲方搞好对丙方的生产组织管理。
(二)监督甲、丙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及执行情况。
(三)协调解决甲、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矛盾及纠纷。
丙方:(一)配合甲方搞好技术指导、培训等生产服务工作。
(二)搞好新桑园的土地规划协调,购回所需的苗木、化肥、蚕种、蚕药等生产配套物资和用具。
(三)接受甲方的技术培训;按合同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进行栽桑养蚕、消毒防病、上蔟采茧。若不按甲方技术指导实施,造成损失或减产责任自负。负责将自己生产的蚕茧按要求分类后全部交售给甲方。
(四)负责甲方派去的技术人员的食宿等有关事宜。
(五)为甲方提供全年蚕桑生产的产量收入等情况。
四、违约责任。若有一方出现违约情况,另一方提出改进意见,经协调如违约方仍不改正时,另一方可自行终止合同,造成的经济损失,由违约方自己负责。
以上条款各方自觉遵守履行。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执一份。一经签字,生效执行。
甲方:山西金澜丝绸纺织品有限公司(盖章)
法人代表:(签字) 2008年 月 日
乙方:高平市 乡(镇) 村(盖章)
法人代表:(签字) 2008年 月 日
丙方:高平市 乡镇 村村民 (盖章)
2008年 月 日